乱世福音 2 | 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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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1日证道)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首很有名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首在中国广为人知,很早就出现在语文课本上的诗歌引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自由,而这首诗无疑是今日社会人们追求的理想的一个缩影,即追求的自由的价值是崇高甚至是绝对的,比什么都要重要。

的确,当今这个世界是处处标榜自由的,财务要自由,孩子要自由,言论要自由等等。自由是什么呢?经典而又基本的自由的概念是强调不受限制和约束。但自由从哪里来呢?今天,受启蒙运动的影响,人们强调在上帝之外人的自我价值是无限大的,人是应该生来被赋予自由的,但矛盾的是,另外一方面,人又在不断地去追求自由,似乎我们并不拥有,正如卢梭说的一样: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实在是一个矛盾的困境。另外,如何使用自由呢? 约翰·密尔的名著《论自由》说道,一个人的自由是不应该被干涉的,除非他危害到了别人的安全。也就是使用自由不要危害别人即可,可是人们却认为这是太低的要求了,比如父母看到孩子做的事情不对,哪怕对父母没有危害,可怎么能不管呢?使用自由好难啊。人们在这个世界面对自由是无比的困惑,无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无论是追求权利的自由,金钱的自由,还是内心的自由生活,人们对此既充满热忱又困惑不已。

这些其实和圣经的自由观念是不同的。那么,圣经中的自由到底指的是什么?基督徒的自由从哪里来?我们要用自由去干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今天的经文:

哥林多前书8:1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2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3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4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5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8其实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9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10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1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一.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不受任何事物辖制和主宰

这封书信是使徒保罗写给在哥林多的教会的。哥林多这个当时的大城市有许多问题,最明显的问题之一就是淫乱,好多人都有淫乱的罪。但是淫乱并不是哥林多城市的唯一问题,哥林多城里还有各种圣殿,里面供奉着各种偶像,这个城市很多人都是去拜偶像,包括很多基督徒在信耶稣之前也是去庙里拜偶像的。为什么要去拜偶像呢?为了保平安,或者是跟随风俗,别人去拜,我也去拜。这个城市的人被罪,被偶像,被世界败坏的风俗所辖制。他们拜偶像的时候,做祭物用的肉常常是用不完的,剩下的会拿到市场上去卖,而市面上很多的肉,就是这些祭偶像之物。那么,就涉及一个问题,基督徒当然不该去再拜偶像,但能不能吃这些祭偶像的肉呢?

使徒保罗在这里清楚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可以吃。因为偶像在这个世上算不得什么,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然有很多称为神的偶像,假神,但是我们知道,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其他任何事物都是本于他,也归于他的。所以,上帝是超越这些假神,这些偶像的,我们在这些问题上是自由的,不要把偶像,假神,看得过于所当看的,他们只不过是假的,是人手造的,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拜偶像之物是可以吃的,我们基督徒在这方面是自由的。

这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不难应用。很多基督徒常纠结于生活中有偶像的事物。比如,这个房子以前摆过关公,或者菩萨,是不是有邪灵?我还要不要租这样的房子?如果我去旅游,能不能去寺庙逛逛,会不会有邪灵攻击我?等等。这里的经文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神只有一位,偶像是人手所造的,算不得什么,我们的神是超越这些的,我们可以自由的旅游,租房等等,这是上帝给基督徒的自由。

那这就继续引出了一个重要话题,基督徒的自由究竟是指的什么呢?春节要来了,不少家庭会去祭祖,会给长辈磕头拜年,那基督徒是否可以吃拜偶像的东西?是否可以给长辈磕头?当然出于尊敬长辈可以。那基督徒的自由是否还包括了基督徒是否可以喝酒和抽烟,是否可以去KTV?还有人会问,基督徒的自由是如何和言论自由,哲学上定义的人性自由,孩子要管教还是自由等等联系在一起?

上面所提到的在神学上叫做Adiaphora,也就是自由之事,也就是圣经没有规定要做还是不要做的,你是可以自由选择做或者不做的。但圣经中提到的自由,不只是adiaphora自由之事这个概念,它还告诉我们在基督里面的真自由。

我们查考一下圣经,在圣经里,自由往往是和奴仆相对的。这是一个很形象的对比。奴仆是什么样的呢?奴仆是没有自由的,是被主人所主宰的。以弗所书2:1-2我们死在过犯罪恶当中,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人不是生来自由的,而是因为罪性生来就是罪的奴仆。是这个世界的奴仆,是魔鬼的奴仆,是受罪,这个世界的风俗,魔鬼的诱惑辖制的,不相信耶稣的话,人看起来有自由,可以自由放纵的去做任何事情,但是本质上却没有自由,被自己的罪性,罪恶的言语思想行为,这个世界,和魔鬼所统治,在伊甸园里堕落之前亚达夏娃可以自由的服侍上帝,今天人们却被罪恶所关在牢笼里面。活着的时候被这些东西所主宰,死后又完全被死亡所束缚,永远不得自由。所以人就像哥林多人一样,要么放纵,淫乱,反正就这样了,不如及时行乐,得过且过;要么小心翼翼的生活,拜偶像,保平安,免得得罪了哪路神仙。

所以,人在这个世界所追求的自由,无论是内心的自由,金钱的自由,言论的自由等等,认为这才是生活的意义,是生命的全部,那只是不认识到人是有肉体和灵魂的,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是全然败坏的,灵魂是死亡的,肉体也最终会因罪而死亡。人求的是自己活的更好,有更多的,更好的,更大的自由,这本质都是以为靠自己的努力可以拯救自己,这其实是以为脱离上帝,靠自己称义的,可是人做不到,所做的不过还是违背上帝的律法,结局唯独就是死亡。这就是罪人的困境。因为人离开了上帝。

打个比方,如果我把一条鱼扔到旱地上说,“现在你摆脱了那些限制你的环境!“我做了什么?我把鱼放出来了吗?不,我杀了它。我把它从唯一有生命的地方移走了。鱼的自由只有在上帝创造它的地方才能找到。把它放在那些水之外,它将经历的唯一解放就是死亡。因此,在上帝之外寻找“自由”的诱惑也是如此。我们只会发现最终的失望和死亡。诱惑只不过是魔鬼企图把我们引诱到干燥的土地上。

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创造的各路自由的偶像就是如此,充满诱惑,但又困惑,无力,比如多少人渴慕财富自由,但是金钱的多少其实无法给人自由,因为罪,人还是成为奴隶,被金钱这些网络。人没有办法摆脱这个束缚,没有办法靠自己追求的自由去拯救自己,摆脱罪恶给人带来的捆绑。约翰福音8章36节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只有一件事,才是我们得自由唯一的途径,就是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福音。

上帝靠着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完全释放了我们,耶稣为我们流血,受死,复活,他打开了我们身上奴仆的枷锁,赦免了我们的罪,我们就不再是罪的奴仆,他胜过了世界,魔鬼,死亡,我们就不再被这些所主宰。不需要再放纵或者怕得罪了哪路神仙。我们已经从基督里得了自由。而且罗马书1:17义人必因信得生。上帝的道不是用什么行为,不是人变成如何,而是唯独透过信才能领受的,我们从罪恶中得以赦免,不再在律法以下,不再被上帝定罪,这个自由单单因为耶稣的福音,通过信才获得,不是因为任何别的。

所以,这给我们巨大的恩典。如果你从头到脚都是打着追求自由的旗号,为自由活着,但没有耶稣的福音,没有信这个,那么你无论外界获得多少自由其实还是灵魂不自由的,不义的,还在律法以下,罪恶的牢笼中;但是,如果耶稣基督的福音,圣灵让你相信这宝贵的福音,哪怕你没有金钱,被人唾弃,在监牢之中,你仍旧是全然自由的,不受任何事物辖制和主宰,因为你拥有在基督里罪得赦免,从罪恶中得解放的自由,永恒的自由。

约翰福音8:32告诉我们,我们当晓得真理,真理必使我们得自由,是啊,我们相信这样的真理,我们不再被这世界的一切所辖制。就如刚才举的财务自由的例子一样,没有基督的福音,人活在对金钱贪婪或者恐惧的罪恶辖制之中,永远无法财务自由;有了基督的福音,我们的罪被赦免,上帝供应我们所需,你就有了“财务自由”。在基督里面的赦免和永生,让我们不再被人们所造的偶像所辖制。偶像的祭物所辖制,可以吃吗?可以!不再被这个世界,罪,魔鬼所主宰,可以不去随从风俗去淫乱拜偶像吗?可以适度喝酒娱乐吗?可以!可以出于尊敬给长辈磕头拜年吗?可以!因为主已经让我们得了真自由,这个自由不是这个世界上物质的,政治的,哲学的自由,而是灵魂的自由,不是短暂的自由,而是永远的自由!

二.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以爱心去为万人服侍

但是,如同保罗所说的一样,不是人都有这等知识,意思是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这个知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用这个知识。知识就是力量,这是没错的,明白圣经教导我们的真理,使我们得了自由,不再被世界的风俗和不可吃拜偶像祭物的愚昧辖制,这个力量是很大的。但是,就如哥林多教会面临的情况一样,不是每个弟兄姊妹都明白这个可以吃拜偶像祭物的道理,他们有的人加入教会之前已经习惯了拜偶像,信耶稣之后,还没有认识到吃祭偶像之物是可以的,那么吃拜偶像的肉会使他们觉得自己回到了以前,好像自己从新回到了异教崇拜之中,他们良心软弱,觉得自己触犯了上帝,做了污秽的事。保罗这里提醒那些吃拜偶像食物的人,拜偶像的食物本身不算什么,吃了也没多少好处,不吃也没多大坏处。但是,你们需要谨慎,谨慎的不是食物,而是人,如果随意使用自己的基督徒的自由,而不考虑那些良心软弱的弟兄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弟兄就会跌倒,因为当有人邀请你去拜偶像的庙里去吃肉的时候,你毫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大摇大摆的去大吃大喝,哈哈,没事,我自由的,吃那些肉没事,但是,那些良心软弱的弟兄很可能也跟着去吃拜偶像的东西,甚至去拜偶像了,或者很可能因此不来教会了,不再信耶稣了。弟兄也就跌倒了。你随意使用自由,不考虑弟兄,就不仅跌倒了弟兄,也得罪了基督!

这话说的很严厉!没错,基督徒有自由,但你要用自由干什么呢?如何使用自由很重要。保罗说行使自由的时候要谨慎,不要只顾自己自由,而不考虑别人,让别人跌倒!这个话不仅仅对哥林多教会适用,对今日的基督徒同样适用。

为什么呢?因为现今的社会是一个标榜自由的社会,仿佛人有了自我的自由就有了一切,没有自由就要和你抗争到底,自由被扭曲了,就成了人心中的上帝,自由不再是服侍人的工具,而成了攻击人的武器。就像一开始说的那首诗一样,为了自由,人甚至可以不要生命,不要爱情,这个以自我的自由为中心的风气刮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罗曼罗兰曾说,“自由,自由,不自由,毋宁死”,但是,他又说道,“自由,自由,多少罪恶是藉着你的名字出来的啊”。

是啊,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衍生出很多的问题。对基督徒而言,没错,相信耶稣,让人不再受罪,世界,魔鬼辖制,是自由了,很多圣经上没有禁止的事情,可以去做;但是,当你去行使自由的时候,是以自我为中心呢?—–哈哈,没事,肉可以随便吃,基督徒生活可以随便过,话可以随便说,不要干涉我的自由!还是你会考虑到他人呢?可悲的是,很多基督徒把自由当作了放纵情欲的借口,当作了自我为中心的挡箭牌。“上帝给了我自由,我就是这么想的,我愿意这么做,我是自由的!”

是,基督徒可以自由的吃拜偶像的肉,可以自由的工作,学习,生活,但是,明白这个知识,不等于明白了一切。更何况,当人把这个知识不是以爱心作为基础,而是以自我为中心做基础,那么知识就很容易让人自高自大。哈哈,我懂很多圣经知识,别人不懂,他们这些人,怎么这么笨,这么愚昧,还是我懂得多,我会享受自由。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只能显明这样人的无知。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悠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自己什么都懂,没有爱心,那么就如保罗说的一样,这个人以为自己知道,但他仍是不知道,因为他没有爱心。真知识会让人谦卑来到上帝的面前,并用爱心来对待其他的人。因为真知识给人真自由,但不是让人以自我为中心的,而是为荣耀上帝,而是凡事为了别人益处的自由。

正如路德在《基督徒自由》一文中说道:“一个基督徒,像他的元首基督一样,也是因信满有一切丰富,原来就应以他因信所得的上帝的形象心满意足;信救了他,使他成为可喜悦的,赐给他凡基督所有的一切,如保罗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我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 基督徒虽然脱离了一切行为,却应在这种自由上虚己,取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服事帮助他的邻舍,在样样事上照上帝藉着基督曾如何待他,现在仍如何待他的样式去待他的邻舍。他应该白白的行,只看着是上帝所喜悦的。他应该想:“我虽是一个不配又定了罪的人,上帝却在基督里面给了我凡称义与得救所有一切的丰富,并不是由于我的功劳,乃是出于白白的恩典,我所要的只是信,就是相信这是真实的。因此,我为什么不应全心全意,欢欢喜喜,并白白的行,凡我所知道足以叫用非常的丰富浇灌我的天父喜悦的事呢?我也要将自己当作基督献给我的邻舍,如同基督献自己给我一样;我一生只要行那我看为对于我的邻舍所必需的,有益处的,因为藉着信我富有基督所有的一切好处了。

这样,从信里面就流出爱与在主里面的喜乐来,从爱又流出喜乐,愿意,与白白的心来,乐意服事他的邻舍,不计报恩与负恩,不计毁誉,不计得失。因此,我们若认明了所赐给我们的这些大而可贵之事,就如保罗所说,圣灵要将爱浇灌在我们心理(罗五:5),这爱要使我们成为慷慨,喜乐,有力量的工人,能胜过一切患难,作我们邻舍的仆人,然而又是万人之主。”

所以保罗说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5:13)是,我有知识,知识就是力量,但,爱心是更大的力量。因为,知识让人认识神,爱心能够造就人。所以,本着爱心,基督徒就会谨慎的行使自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像很多爸爸在孩子诞生以后,本来有抽烟等不好习惯的,怎么都改不了的,但为了孩子的缘故,一下就都改了,因为爱孩子,为了孩子不去使用自己的自由,知道什么不该做。去穆斯林国家的宣教士,可能会因为穆斯林不习惯吃猪肉,他们也会放弃吃猪肉;一个即便对周围人不满的人,他也学会管好自己的口,凭爱心去说诚实话来和别人沟通。

所以哲学家康德说“真正的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乃是不想做什么就不作什么”,很多人觉得他的话很伟大。其实保罗在圣经里面早就为这个自由做了更伟大的定义:“什么是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为他人、为主以及他的福音而自如地舍弃自己自由的自由”,这个定义不是康德式的自我为中心的自律,更表达了我们背后的信心和爱心,对上帝的顺服,就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一再阐述的行使真自由的原则: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们总不要受它的辖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无论吃喝、无论作甚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23-24、31、33)。

所以,就像马丁路德说的一样,基督徒不受任何事辖制和主宰,是完全自由的。但,基督徒也当做他人的奴仆,用爱心服侍他人。这个爱心到什么程度呢?就像保罗所写的,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是啊,保罗说的真好,为了服侍主,服侍他人,我甘愿做出巨大的牺牲!如果保罗把今天学习的这段经文写成诗的话,或许他会写到:知识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心故,二者皆可抛。愿这服侍人的心志也能成为我们的心志,激励我们用爱心去荣耀上帝,去服侍他人。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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