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比行为更重要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三章28》
与我们作对的人坚称,好行为对得救是很重要的,而整个世界也很热切地同意这个说法。诚然,撒旦的作法是令人佩服的,他们也作了许多好事。但是即使你能找出行善事行得最多的人,你能保证他已经作得够好,可以换取神的称义了吗?
我们也承认,爱是基督徒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品质,所有的信徒必须克制败坏的本性,学习舍己。可是与我们作对的人会这样告诉我们:“可是你们也没有作到。”我们的回答是:“即使一切都作到了,我们真的能靠这些得到神的称义吗?”我们觉得自己的行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不希望神有份于我们的功劳。我们很容易认为好行为是必要的。但他们却没有我们已经有的因信而得神的称义重要。我们必须清楚“无价之宝”和“廉价之物”的区别,也必须分辨什么是重要、什么是琐碎不重要的。这样的分辨在我们一生是十分重要的,但在这个教义上更显得重要。即使是动物也晓得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譬如说,狗就晓得肉比面包好吃。
因此,我们必须看重好行为,以行善为重要的事。但是我们不应该将行善看得比神的话以及他的应许高。我们能在神面前,是因为相信他所说的,而不是相信我们那些自以为神圣的行为。我们必须分清楚我们的行为和对神话语的信心之不同。唯有对神话语的信心能帮助我们击败恶者,让我们成为神圣洁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