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经 | 申命记22 圣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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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3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4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上帝关心他所救赎的男人和女人的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在他那里,没有将生活分割成 “神圣 “和 “世俗”。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律法为以色列人提供了实用的方法,以实现耶稣所总结的律法的第二个方面: “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9)。一个人可能没有偷过别人的牲口,也没有让邻居的大门敞开,但上帝不仅希望我们抵制做坏事;他还希望我们做好事。他希望他的子民将他们的仁慈延伸到那些喜欢我们的人或和我们没有太多关系甚至不喜欢的人。在出埃及记23:5中,摩西甚至说:“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 这种对他人的日常善意行为见证有一颗与恩典的上帝相适应的心。

5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虽然这条法律听起来像是全面禁止穿戴异性通常穿戴的任何衣服,但一些神学家认为这里有更深的含义。异性装扮与迦南生育的某些宗教特征之间存在着联系。对巴力的孪生姐妹阿斯塔特的崇拜,有时会出现男扮女装、女扮男装的情况。同性恋也与巴力崇拜有关。

新约圣经中没有关于上帝希望他的子民穿什么样的衣服的硬性规定,但它确实包括对所有时代的人的一般原则。彼得告诉妇女:”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彼得前书3:3)。这种外在的装饰在不同的文化中会有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 神面前是极宝贵的。”(第4节)。保罗敦促妇女 “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提摩太前书2:9)。神希望任何一群人的风俗都能忠实地反映他为男人和女人设计的角色。

风格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发生变化;不可能为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剩余时间规定一个具体的着装规范。上帝希望男人和女人欣赏他们自己的性别的尊严,而不是假设异性的外表或偏爱异性的角色。

6 「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这条律法似乎有人道主义的含义;它禁止一个人利用一只母鸟而把母子都取走,因为母鸟出于本能与幼鸟在一起。摩西说,与其利用它,不如让母鸟自由。这条律法也可能是为了保护生命的延续,以及为以色列人保留食物来源。当只有幼鸟被带走时,母鸟就能有更多的后代。

圣保罗告诉哥林多人,”[爱]是不做害羞的事”(哥林多前书13:5)。上帝也希望他的子民对动物世界表示仁慈。箴言呼应了对生命中较小生物的这种关注: “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 恶人的怜悯也是残忍。”(箴言12:10)。路德作出了有趣的评论:”除了通过善待动物,他们[以色列人]要学会温柔和仁慈之外,这条律法还教导了什么?……这也可以适用于对邻居的任何剥削。

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在他们将来到迦南地定居生活之后,以色列人将建造有平顶的房屋,一家人在那里吃饭,有时也在那里睡觉,父母在那里工作,孩子在那里玩耍。房屋的建造者有义务沿着屋顶的边缘建造栅栏或栏杆,以保护家人和访客不致坠落。这条律法也可能提供了一个更广泛的一般意义:上帝希望以色列人的生活不会给别人带来危险、损害或不适,但要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

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这三条律法有一个共同的禁令,即禁止将不同的物品混在一起。上帝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法律?农民不把牛和驴拴在一起可能有一个实际的原因:如果他把牛和驴拴在一起拉犁,它们不平等的力量会使它们很难在一条直线上拉犁。但是为什么还有其他两条定律呢?为什么混合两种种子会使农作物和水果受到 “玷污”?穿用混合织物制成的衣服有什么不对?

也许主用这三个例子来说明一个更大的真理:他希望他的子民与他们周围的国家保持分离。在利未记第19章中,上帝告诉以色列人:”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他在一长串律法中穿插了 “我是耶和华 “的提醒(《利未记》19:2,10,12,14,16,18,25,28,30-33,36,37)。救主-上帝为了以色列人的益处而将自己分开,因此他希望以色列人在生活的每一部分都能保持对他的承诺,这有时意味着要与他们周围的事物保持分离。将种子、织物或牲畜结合在一起将是违反这些物品 “纯洁 “的象征性方式。上帝想让以色列人一直忠于他,以便他们能够成为万国之光,并最终成为将他的儿子的好消息带到全世界的器皿。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䍁子。」

这组律法中的最后一条命令给了以色列人在服装上的一个明显特征。这片土地上的其他民族,如迦南人和叙利亚人,也穿着某些风格的衣服,以区别于他们的民族。在民数记15:37-41中,摩西告诉以色列人要在衣服的四角系上䍁子,以便 “好叫你们看见就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们素常一样;”(第39节)

神呼召以色列与她的邻居们不同。他真正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不同,一种他所救赎的男人和女人在其中生活的关系,对他的恩典作出感恩的回应。但许多外部的习俗和规定,如这些将突出内部的不同,并不断地提醒他的恩典和他对他们的旨意。

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14 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16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17 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18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19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21 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在旧约以色列,结婚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订婚,订婚可以在只有几个月或几岁的时候举行,由父母或媒人安排。 这后来在正式订婚中得到确认,正式订婚可以在年轻女子进入青春期后的任何时间开始,持续大约一年。 在订婚婚约期间,这对夫妇被称为夫妻,尽管在她和丈夫在证人面前宣誓结婚之前,她仍然住在她父亲的房子里。 订婚具有约束力,只有离婚才能打破。

一个不诚实的新郎可能会错误地指责他的新娘和她的父母对他撒谎,告诉他她是处女,而她其实不是。 主赐下这条律法是为了保护她和她的父母免受这样的指控。

对我们来说,要求新婚夫妇在他们作为丈夫和妻子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后公开展示带血的床单,即使不是彻头彻尾的粗鲁,也可能看起来很奇怪。 然而,在古代社会,这似乎是一种习惯,在世界的某些地方仍然如此。 新娘是处女非常重要。

如果新娘和她的父母能够证明她是处女,她的丈夫就会因为诽谤而受到严厉的惩罚。 他不得不付给岳父一百谢克尔的罚款,这似乎是普通彩礼的两倍。 此外,他不能合法地与她离婚,但必须继续与她生活在一起,并以丈夫的身份供养她。这些双重惩罚是对提出这样的指控起到了双重威慑作用。

然而,如果新娘和她的父母无法出示她的童贞证明,法律就会要求她被石头砸死。 “可耻的事”这个词出现在旧约的其他地方,总是用来描述性犯罪的可怕。 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行了一件可耻的事”,强奸了他们的妹妹底拿,“非常悲伤和愤怒”(创世记 34:7)。 这也是一件“可耻的事”,当伯利恒的恶人想与一个旅行的利未人发生同性恋关系时(士师记 19:23),当他们随后强奸了他的妃子(20:6-10),当大卫的儿子暗嫩 制服并强奸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撒母耳记上 13:12),这些都是可耻的事情。

如果丈夫的指控是假的,他会给以色列处女一个坏名声,但如果他的指控是真的,他的妻子在以色列做了一件可耻的事。 无论哪种方式,主都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私人的罪,可以仅仅作为家庭问题来解决。 这种罪给整个上帝的子民带来了后果。 主将祂的子民分别为不同的人,而这罪也玷污了他们。

你对上帝的旧约律法如此坦率地谈到性和性犯罪感到惊讶吗? 保罗同样直截了当的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 7:4–5.)

高度色情的广告随处可见,违反第六诫的残暴罪行在电影和电视中司空见惯,媒体脱口秀主持人热切地讨论任何可以想象的话题。 然而,许多父母——包括基督徒父母——发现几乎不可能与自己的孩子直截了当地谈论上帝在性和婚姻方面的美好恩赐,这难道不具有讽刺意味吗?

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通奸的刑罚是死刑。 “人若与别人的妻子行淫,就是与邻舍的妻子行淫,奸夫淫妇都必须治死”(利未记 20:10)。 通奸伤害了无辜的配偶并破坏了家庭单位,这对国家的利益至关重要。

虽然主想用这条律法“从以色列中清除邪恶”,但这种惩罚可能并不总是执行。 箴言中至少有一处提到,那些犯有通奸罪的人被允许活下去,但他们将面临公众羞辱和身体报复的威胁:

人若怀里搋火, 衣服岂能不烧呢? 人若在火炭上走, 脚岂能不烫呢? 亲近邻舍之妻的,也是如此; 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罚。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 人不藐视他, 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 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 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 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 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 他的羞耻不得涂抹。 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 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 什么赎价,他都不顾; 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箴言书6:27-35)

这条律法也为大卫与拔示巴通奸后拿单与大卫的谈话提供了一些线索。 大卫承认:“我得罪了耶和华。 拿单回答说:“耶和华除去了你的罪。 你不会死的”(撒母耳记上 12:13)。 虽然大卫是以色列的国王,但他不能让自己凌驾于上帝的律法之上。 他知道他该死,但上帝在恩典中减免了大卫的罪。 然而,大卫犯罪的后果是对他余生的惩罚。

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在订婚期间,当新娘留在她父亲的房子里时,她和她的未婚夫之间不能有任何性结合。 然而,律法认为她是男人的“妻子”。 上帝认真地看待婚姻誓言。 正在办理或已经办完婚礼的法定手续,并支付彩礼。

这条律法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案例。 第一次发生在“城镇”——人们可以听到妇女呼救声的任何地方。如果没有人听到她的呼喊,法官就不得不假设(由于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她同意性犯罪,因此犯了通奸罪。

但是,如果性犯罪发生在“田野”——任何地方,她的求救声都不会被听到,也不会得到回应——法官就不可能确定她是否对男人的求爱说“是”。 因为这两次的意图都很明显,不管情况如何,他都会被判死刑。 但由于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第二个案例中的女子将被宣告无罪。

这条律法所反映的婚姻习俗在耶稣时代似乎仍然存在。 马利亚“已许配给约瑟”(马太福音 1:18),但他们还没有发生性关系。 根据法律,她是约瑟夫的合法妻子,所以当她明显怀孕时,约瑟按照律法可以的选择是:他本可以公开审判她并将她作为通奸者用石头砸死,或者他可以 悄悄地和她离婚。

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如果一名年轻女子未被订婚,强奸她的男子将被要求支付习俗的彩礼娶她。 五十谢克尔的银子可能等于摩西时代的平均彩礼,尽管这一定会随着时间和相关人员的经济状况而变化。 亚伯拉罕去为以撒娶妻时,与他的仆人一起送来了许多昂贵的礼物(创世记 24:52、53)。 雅各安排用七年的工作付给拉班娶他的女儿拉结(创世记 29:14-18)。 现代读者有时会误解这项法律,认为它为强奸开脱,甚至鼓励男人通过强奸新娘来“认领”新娘。 然而,神的旨意却截然不同。 他想让男人注意:虽然男人可能会受到强烈的诱惑而放纵一闪而过的性欲,但这项律法提醒他,屈服于诱惑会给他和她带来终生的后果。

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虽然“父亲的妻子”可能是男人母亲以外的女人,但与父亲的妻子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仍然犯了乱伦罪。 上帝在这里禁止它,就像他在利未记 18:8 和 20:11 中所做的那样,因为接近任何近亲发生性关系是可耻的,并且会损害家庭单位。

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娶他的继母? 答案超越了性欲。 在古代近东,一个人通过夺取父亲的妃嫔来表明他想继承父亲成为氏族首领的野心。 雅各的长子流便与他父亲的妃嫔同寝(创世记 35:22)。 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面前与他父亲的妃嫔同寝(撒母耳记下 16:22)。 亚多尼雅试图娶他父亲大卫的妃子亚比煞为妻(列王纪上 2:21)。 在这些例子中,与父亲的妃子交往似乎是一种试图维护家庭领导地位或证明父亲王位合法继承的方式。

虽然这些关于违反婚姻的律法反映了一个与我们的社会截然不同的社会,但摩西关于婚姻的言论尤其引人注目。 救主上帝对他的婚姻礼物非常在乎,他在一个一夫多妻制、残忍和不信任太普遍的世界里保护这份礼物。 今天,在一个人们对不忠做出随意耸肩反应的世界里,上帝仍然想保护他美好的婚姻礼物。

这段经文的第一部分1-12节是关于上帝赐下各种律法来管理兄弟之爱,维持受造秩序中的区别,并使以色列归于祂自己。 爱是在我们与上帝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中律法的成全。 我们的救主耶稣来不是“受服侍,而是服侍人,并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正是在祂服侍我们,赎我们所有的罪孽,并为我们打开通往天堂的门的过程中 我们从对自己的关注中解脱出来,能够将注意力转移到为他人服侍上(参看约翰福音 13:34)。

这段经文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婚姻、滥交、通奸、强奸和乱伦通奸的律法。 这些律法保护个人、家庭单位的完整性以及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纯洁。 我们的上帝赐予我们婚姻制度,以提供家庭、陪伴和满足上帝喜悦的婚姻。 这种亲密的结合实际上反映了教会(新娘)与“为她舍己”(以弗所书 5:25)的基督(新郎)之间的关系,也是上帝与我们建立的合一。

赞美归于你,上帝啊,因着基督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分别为新造的人。 借着你恩典的工具坚固我们,使我们永远保持信心,成为我们邻舍的仆人,并向所有人见证你在基督里的爱。

主耶稣基督,让我们保持忠诚和纯洁,使我们的生活和婚姻可以荣耀你。 在我们跌倒的地方,请原谅我们的罪过,使我们能够彼此原谅,并通过您的恩典使我们追随你。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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