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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27章32-37
32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33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34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35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36又坐在那里看守他。37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耶稣开始背负他自己的十字架(见约翰福音19:17),但他遭受的“仁慈”鞭刑显然使他身体虚弱,无力背负十字架一路走到骷髅地。古利奈的西门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出现。我们无法确切地说,他是否了解自己当时参与其中的是什么,但马可福音15:21告知,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马可福音的第一批读者显然都知道亚历山大和鲁孚。鲁孚有可能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6:13中问候的那个人。由于鲁孚的母亲也被提及,因此有可能他们全家在某个时刻成为基督徒。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个重要城市,有大批犹太人居住那里。我们不知道西门是否仍然住在古利奈,逾越节的时候来耶路撒冷朝圣。他可能已经在耶路撒冷安家,却取他的原生城市作为他的姓,就像来自加略的犹大。我们知道,在五旬节的人群中有出生在“靠近古利奈的吕彼亚一带地方的人。”(使徒行传2:10)
四福音书从未说骷髅地是一座山,它甚至从未被称作山丘。拉丁语的calvary和亚兰语的golgotha都意为“骷髅地”。或许它是一个形似骷髅的山丘,或者是一个刑场。
马太没有说是那些拿酒给耶稣喝的丁兵“调和了苦胆”。在马可福音中,这里是没药(马可福音15:23),就是博士的礼物(马太福音2:11)。依照传统习俗,这是耶路撒冷的妇女为那些被钉十字架的人预备的,意在缓解疼痛。耶稣发现此物,就拒绝喝,因为他不想“被麻醉” 。他还有一些话要说;他要以诗篇祷告;当他看到母亲时,他要认出她;也不想让麻醉药在帮助他忍受十字架苦刑上立任何功劳。
行刑的兵丁把这个死人的任何私人财物归为已有,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兵丁一旦把耶稣扎牢在十字架上,还没等他死去就先分他的衣服。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应验诗篇22:18的预言:“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耶稣可能只有一件外衣(斗篷),一件里衣(紧身短上衣),一条腰带,一双凉鞋,或许还有一条某种样式的头巾。所有这些,此时也许已经被血染了。
当时的习俗是,把正在遭受惩罚的人的罪状写在一块木牌上,当他走到行刑的地方时,这块木牌被举在他前面,接下来,安在他的头顶上,以期对过往路人产生最大的震慑效果。毫无疑问,耶稣头上的牌子是一则告示,激起人们的嘲讽,这是他不得不忍受的。
只有奴隶、极恶的罪犯以及罗马公民之外的犯人才被钉十字架,一世纪的作家生动描述了钉十字架的极度痛苦和羞辱。由于十字架被如此广泛使用,成为受人尊敬的符号,所以我们很难理解它的负面内涵——与称耶稣为“被钉十字架的”相伴而行的原本意义。在罗马帝国,提议全体民众尊崇一个被钉十字架的犹太人为神子是非常可耻的。然而,他的门徒通常把他指作“被钉十字架的基督”,甚至在基督复活以后也是如此,这异常重要。我们或许以为他们会更愿意称耶稣“复活的主”,却经常听到他们说“被钉十字架的耶稣”。甚至在启示录的荣耀异象中,他也是被宰杀的羔羊。正如众使徒的反复坚持,救赎成为基督信仰的中心,整个人类历史聚焦在十字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