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来看耶和华的作为,看他使地怎样荒凉。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极;他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四十六:8,9
战争是残酷的,因为战争是要惩罚作恶的人,要杀戮抗拒命令的匪徒而使世界变为荒场。但就这一方面看,战争似乎与基督徒的道理不合,尤其是与基督的爱相冲突。但就战争能保证守法之人的妻子、儿女、房产土地,不受恶人的侵害方面看,战争却是一件好事,而且与上帝的道没有不合之处。假使不用武力维持正义,世上一切都必遭受毁灭。因为战争无非是牺牲暂时的和平,以避免永久的紊乱;使人受一点的患难,以避免更大的患难。
许多人说根据历史的记载,战争实在是人世间的灾祸,然而同时我们不可忘记,战争所阻止的灾祸,较比其所造成的灾祸大多了。假使世人都信了主又都希望和平,战争自然是最大的灾祸了。但我们知道世界上充满了邪恶,百姓们也不向往过和平日子。他们只打算如何抢掠别人的产业,杀害、侮辱别人的妻子儿女,毁坏别人的名誉。世界无论什么地方的人都互相攻击。如若没有战争来制止不法之事,没有人能救自己不受别人的伤害。所以上帝会大大利用武力来施行他的旨意。他也会清楚的告诉我们战争是他所命定的;人不应该以为战争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是由人自己发起的。因为凡用手杀人的,并不是自己的手,乃是上帝的手。这是要叫人知道把人缢死,用绞轮折断人的四肢,用斧头砍断人的头脑,杀戮,作战,都是上帝的旨意。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为,都是他的审判。(马丁路德1526年论军人能得救吗)

最大的问题就是,参与战争的双方、三方……究竟是哪一方在施行「公义」?,在上帝的旨意里执行惩罚?哪一方是上帝所差派的审判官?或者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