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9:14–16
9: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9: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9:16 据此看来, 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任何有关拣选教义的讨论都会提到这个问题,神公平吗?更具体说:神给那些偏远地区未曾听到福音的人定罪或给那些未曾拥有他所赐的优势之人定罪,这公平吗?
处理这样的问题时要记得一些事项。首先,圣经只讲到拣选得救恩,从未讲过双重拣选,即有些人在永恒中已被定罪,于是他们永无指望得救。本章的第 18 节和第 22 节曾经被人这样误读,这些经节将稍后适时讨论。
其次要注意此处真正的谜题:人是否能够置疑神的公义和公平——神为什么要怜悯任何人?毕竟,惩治作恶的人就是公义。请记住,在最初的三章中,保罗给出了毋庸置疑的结论——世人因着天性都在神的烈怒之下,只配得神的惩罚。
外邦人对神有天然的认知,那是神写在他们心里的,他们却叛逆压制这认知。因此“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马书 1:18,19)。自义的道德家们以为其外在行为略优于他人即置身于神的美好恩典中,这样的人必须领受神的裁定:“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马书 2:1)。那些因拥有律法而自傲的犹太人被严正警告:“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2:23, 24)
世人都犯了罪,要因他们的反叛而遭到公义的审判。这个说得通,我们对此能够理解。我们不能理解的是神为何怜悯那样的罪人。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就是神显明的属性,保罗从神关于他自己的宣告中得出无法回避的结论:“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这一陈述促使我们全力对付一些严肃的概念,诸如怜悯和恩典。我们很容易这样讲:“我因恩典而得救”。但我们要停下来仔细思量其真正的含义:“对于我的救 恩,我绝对一无所为,我与旁人一样恶劣。神成就一切,这是纯粹的恩典。”保罗对以弗所人所言甚是:“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 9)
神的恩典 “所赐的”是什么?保罗在致以弗所人书信的开篇回答了这个问题:“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 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 1:3–5)
神在永恒中“从创立世界以前”就拣选我们做他的儿女。他为什么要这样?因为他“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不止是保罗,雅各也在一节经文中讲论同样的事:“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各书 1:18)。我们释义为:“他叫我们做他的儿女,因为他自己要这样。”有谁自己决定孕育和出生呢?这是行不通的:无论生物世界还是属灵世界。我们的属灵生命、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神主权的旨意——以怜悯为底蕴——定要成就。世上万事都为着他拣选的人的益处而在他的引领和掌控中。即使恶人那一意孤行的邪恶之事也被发怜悯的神用来实现他慈爱的旨意。出埃及时,神对付法老的方式,即为恰当的例子。
罗马书 9:17–18
9: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 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9:18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重读第 17 节,仔细查考它所讲的和它没有讲的。它重点强调的是神的怜悯在运行。神的行动展示他的大能,他的名“传遍天下”。神拯救以色列人就是他大能的慈爱体现,为要赢得众人相信他为主,或借着让信徒们看到他对他们的关爱来坚固他们
软弱的信心。这一充满慈爱的旨意已完全实现。神胜过法老不只是在摩西和他姐姐米利暗得救之歌中被赞美颂扬(出埃及记 15:1–18, 21),神大能的保护之展示也成为贯穿整个旧约圣经的循环往复的主题,坚固了无数软弱的灵魂。
同样也要注意,第 17 节所没有说的。我们没有听到神说,他兴起法老的目的是给法老定罪。那么第 18 节“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是什么意思呢?这难道不是消极的转折吗?确实是这样的。然而,我们若考虑到这里使用的希腊语动词的确切意义,就会理解得更清楚。“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的翻译听起来比较专制,几乎任意而为。希腊语动词的重点在神的旨意上,这很有帮助。可以这样翻译从而显出上述意思:“如此看来,神施怜悯于那些他定意要施怜悯的人,神刚硬那些他定意要刚硬的人。”
探讨神的旨意,我们需要区分神的先行性旨意和结局性旨意。术语的运用不会帮助我们解答神为何做自己所做之事这一问题,但有助于我们聚焦于神做了何事。
圣经自始至终都在清楚地宣告神的旨意——愿意万人得救。神借先知以西结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结书 33:11)。新约部分有保罗给提摩太作的见证“神我们救主……愿意万人得救, 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 2:3, 4)。这就是神的基本(或先行性)旨意——万民归信他的儿子,从而永远得救。
然而,罪恶堕落的人们保有巨大的力量来拒绝神的恩典。他们在冥顽不信中拒绝基督为他们赢得的义。公义圣洁的神不会不处置这样的恶人。与甘甜的福音应许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相并行的是严厉的律法宣告“不信的必被定罪” (马可福音16:16)。给恶人定罪同样是神的旨意,却是他的结局性旨意,是罪人的反叛和拒绝的结果。
神的结局性旨意指向法老。诚然,神使摩西和亚伦行的神迹奇事向以色列人指明: 摩西确实是神选定的领袖。但归根结底,神迹和灾祸都是为了向法老和他的顾问们发出信息(出埃及记 7:1, 2)。神向法老显明他自己,邀请法老接受他。法老必须作出回应,他的回应就是一再拒绝神,刚硬己心对抗神。这里使用的希伯来语动词形式同样大有帮助,首先,它使用的形式表明法老刚硬己心(出埃及记 8:15, 32),不过,当此事发展到一个地步,法老的恩典时间耗尽,我们被告知神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埃及记9:12; 10:1, 20, 27)。
法老的失丧不是神的先行性旨意,法老的冥顽不信遭受惩罚,却是神的结局性旨意。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一切,神美善慈爱的旨意得以实现,神的大能得以显明, 神的圣名得以在世上宣扬,从而鼓励坚固历世历代万千忠心信徒。法老的案例也用来说明保罗在前面讲给罗马人的确据:“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 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8:28)
就连神惩罚诸如法老这样的作恶者都服务于自己美好而恩慈的旨意,岂不是所有人实际上都在神的掌控中吗?那么,作恶者抗拒神的旨意非但不应受谴责,反而有助于推进神的事业吗?保罗已预计到这类问题。
罗马书 9:19
9: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这是一个鲁莽的问题,这个问题配得且遭到使徒的尖锐斥责。保罗所说的意思索性就是:“先生,请您谨言!”
罗马书 9:20–21
9: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9:21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
保罗回应道:“一个受造之物没有权利对自己的造物主这样讲话!渺小的陶土岂能替窑匠作主,一块木板岂能与木匠争执,同样,一个人质疑神的行为,是不可以的。”保罗的方法符合神借诗篇作者发出的宣告:“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诗篇 46:10)。神所做的一切都是美善和公义的,因为他是神。完毕!
针对质问,保罗更加有理有据地进行回应,帮助质问者深思。他提出反问——答案不言自明。
罗马书 9:22–24
9:22 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9:23 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9:24 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要从中抓住保罗的思路,我们需要明确三个要点。我们先将这三点分别对待,然后用展开的翻译或意译的方式重组这部分。
对于“倘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我们会以“即使……又如何?” 来反驳。例如,某雇员某天早晨上班迟到,他的上司过后跟他谈起此事,他为自己辩解: “我稍微晚到一点又如何呢?我完成了全部的工作,难道不是吗?”他的意思是:我当真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吗?上述辩解的腔调就是保罗反问的要点。“倘若……神有没有搞错?”
其次,看看评论家如何评估神一方的作为。保罗问道:“神宽容忍耐本该向其发烈怒的对象,神难道做错了吗”其答案:绝对不是!下面一节的逻辑与此平行对应:“神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他所怜悯的对象上,神难道做错了吗?”同样的答案: 绝对不是!
第三,我们需要了解神关注的“对象”是谁。二者在和合本中被描述为“预备的”。在这两个实例中全都使用词汇预备,是不合宜的选择,因为这给人的印象是这两类人被同样对待,似乎都是对他们或者为他们做了什么。情况并非如此,和合本的译者用同一个词预备翻译两个不同的希腊语动词,而且,第二个动词有意为“事先 做”的前辍,前一个动词没有这样的前辍。
所以,我们清楚地知道,第二类人——“那蒙(神)怜悯”的对象——是神事先预备得荣耀的。这是神的拣选决定,是他在永恒中拣选得救恩的,正如以弗所书 1:3–6 所描述的。
前一类人——神发怒的对象——不是神在永恒中预备被定罪的。他们的情形与法老的情形类似。尽管神有热切的意愿(先行性旨意)要拯救他们,他们却拒绝了。他们像法老一样刚硬己心,公义圣洁的神别无选择,只能向他们显明他的忿怒,实施他的结局性旨意惩罚作恶者。他们因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成为“遭毁灭的器皿”。
尽管他们配得惩罚,尽管神的结局性旨意要向他们显明他的忿怒,神却“多多忍耐宽容”。因此,保罗问道:神的行为不妥吗?神忍耐宽容难道错了吗?
第 22 节:倘若神忍耐他本该大发烈怒的对象,就是因着他们的不信和拒绝神而配遭毁灭的人,即便这是神的结局性旨意,要显明他的义怒,彰显他的权能,神难道该受责备吗?
第 23 节:倘若神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他怜悯的对象上,就是彰显在他按自己的旨意
(雅各书 1:18)在永恒中(以弗所书 1:4)预备他们得荣耀的人身上,这难道有错吗?
第 24 节:我说“怜悯的对象”是指我们,就是在基督里借着信而得到义(9:30, 31)
的真以色列人,就是神从犹太人当中也从外邦人当中召出来的人。
保罗在整个第 9 至 11 章中主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同胞——犹太民族的成员——失丧的状况。他们大多数人都拒绝基督和基督信仰,这令他深感不安。保罗认为自己必须指出这一点,虽然他们是亚伯拉罕的血脉所生的后裔,从肉身而言归属于神选择让救主降生在其间的民族,但是,单靠这个并不意味着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他们若拒绝这位弥赛亚——降生在他们族裔中的救主,无关乎他们的遗传基因如何,他们都将死在自己的罪中并且永远失丧。
这就是保罗在本章前面给出的要点:“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第 6节)。并非每个犹太人都是真以色列人——神的儿女(相似的思想请见 2:28, 29)。真以色列人是这样的人——他们接受那位救主,并在此意义上跟随他们的属灵之父亚伯拉罕的脚步。
靠信心而不靠出身得救恩,那么在有信心的外邦人中间就会找到真以色列人。他们在被拣选的人中间,就是神早预备得荣耀的人。保罗特别指明这一点:“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
保罗援引圣经支持他关于真以色列人的论述。何西阿书讲解了外邦人包括在得救的人当中。以赛亚书指出,并非所有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都得救,却只有“剩下的余数”得救。保罗首先引用先知何西阿的两节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