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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会容忍不顺从的行为。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即将以一种可怕的方式突然发现这一点。
1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2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3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四个儿子中最大的两个。他们与他们的父亲、叔叔摩西和70个长老一起,顺从主的命令,登上了西奈山。在第八章中,我们知道他们与他们的父亲和兄弟一起被按立为祭司。因此,他们有权献香,即把某些气味宜人的香料混合在一起,放在装有发光木炭块的香炉中,使香蒸发,发出芳香的烟雾(详细见出埃及记30章7-10,34-38)。
但拿答和亚比户向主献了אשׁ זרה (和合本翻译为“凡火”)— “字面意思为“未经许可的/没有被吩咐的火”。火要从燔祭坛上取。难道拿答和亚比户从别的地方拿了吗?他们是否在一天中错误的时间上了香?他们是否做了只有他们的父亲亚伦才有权做的事情?他们在上香时是否已经喝醉了(见第9节)?是骄傲、野心、嫉妒还是不耐烦促使他们这样做?不管是什么原因,关键是他们违背了主的命令。他们的惩罚是迅速而可怕的。火从耶和华那里来,烧死了他们。在第九章的结尾也有同样的关于火的话,但那时的火是上帝祝福的证明,因为它吞噬了祭物。作为回应,人们曾欢呼雀跃。当火吞噬了他的儿子们时,亚伦沉默不语。
然而,摩西有话要说。他提醒亚伦,主不会因为人的不顺从而放手不管以至于他被嘲笑;他不会容忍无视他的旨意而设计的敬拜。上帝的子民因他在西奈山与他们所立的盟约而与他有联系。这个约来自于上帝的爱;人民的反应是毫不犹豫和无条件的顺从。
今天,上帝也不会容忍他的子民的粗心大意或漠不关心。对上帝在基督里的宽恕的回应需要是生活的圣洁。保罗告诉罗马的基督徒:“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12:1)。
4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5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6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7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祭司们被禁止接近死人,因为这会污秽他们,会使他们无法在会幕中主持工作。因此,拿答和亚比户的尸体被他们不是祭司的表兄弟搬走。尸体仍然穿着祭司的亚麻布衣服,被埋在营外,这也是为了防止污秽玷污人。
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不能参加惯常的哀悼仪式。在圣经时代,让自己的头发散开,撕裂自己的衣服是表达悲伤的常见方式。其他人可以表达他们的悲伤,但祭司这样做意味着他们没有优先考虑他们的祭司职责,这将给他们带来拿答和亚比户刚刚经历的同样的惩罚。如果兄弟们一起为死者悲伤,他们可能也会被引诱为所发生的事情责备上帝。对兄弟们来说,继续做他们的工作肯定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压力,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无论他们的个人感受如何,都不能影响他们为主所做的工作。他们要以此表明,上帝的审判,无论多么严厉,都是人应得的,并为上帝的名带来荣耀。我们的救主基督也是如此,不允许任何个人因素阻碍他的救赎工作来实现天父的意愿。
8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9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10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11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这是利未记中唯一一个主直接对亚伦说话的地方。这不仅表明了即将发生的事情的重要性,而且向亚伦保证他仍然是大祭司,尽管他的儿子们有过错。
有人认为,这里禁止饮酒的原因是拿答和亚比户在醉酒的影响下轻率地行事。也许如此。祭司要区分干净和不干净的动物,他们也要成为人们的榜样。这包括教导上帝律法,并对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在这些问题上的错误会引起上帝的审判。为了履行他们的责任,避免犯错,需要一个不被酒精蒙蔽的头脑。
出于类似的原因,今天基督的教会中的领袖也要有节制。”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3 不因酒滋事”(提摩太前书3:2, 3)。
关于拿答和亚比户的整个事件告诉我们,那些从事公开服侍的人要对他们的所有行为负责。耶稣说:”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加福音12:48)。雅各书信中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各书3:1)。
12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13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14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15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尽管拿答和亚比户不听话,而且他们后来也死了,但亚伦和他儿子们的祭司特权并没有被剥夺。摩西立即指示他们吃祭物的事。素祭已经与油混合,并在献燔祭的时候提出必须在圣所吃,因为它是代表百姓献给主的。另一方面,平安祭的胸和大腿可以与祭司的家人分享,可以在任何洁净的地方吃。
16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17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18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19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20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赎罪祭的公山羊指的是按立仪式结束时献上的祭物。由于按立仪式后不久就发生了悲剧,亚伦幸存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在震惊和悲伤的状态下,可能觉得他们不能吃。也许他们也觉得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被刚刚犯下的罪孽所玷污,也会被神的愤怒所击倒。不管怎么说,他们不吃这块肉显然不是故意的。亚伦说:”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指的是神的审判之火降临到他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身上。摩西能够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因此接受了亚伦为他的儿子们所做的代祷。
第八章到第十章给我们留下了对祭司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这里有对今天从事公开服侍的人的教训。神要求他所呼召的工人顺从、信服、真诚和忠诚。并且旧约的祭司并不完美,但是耶稣基督,是我们完美的大祭司,他完全遵守了天父的命令,更加重要的是,他为我们的罪走向十字架,为世人的罪死去,赦免我们的罪,包括一切的不尊从的罪。
但新约使用祭司的概念来描述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概念说的是所有基督徒的承诺、奉献、圣洁和与主的亲密关系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