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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那些在公开服侍中任职的人要成为圣洁生活的榜样。这不只是因为教会成员的期望,而是因为神这样说。在《利未记》接下来的两章中,我们将了解到这也是神对旧约中公开服侍人员的旨意。
前面几章讲的是普通以色列人要圣洁。第21章和第22章谈到了对以色列祭司所要求的更高的圣洁标准。由于以色列民族要与周围的民族分别出来,所以在以色列内部,祭司要被分别出来履行敬拜的职能。因为他们是上帝的中间人,所以他们需要满足特殊的要求。
首先,给出了普通祭司的规则。
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2 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3 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4 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我们习惯于神职人员是常常主持葬礼的,但在以色列却不是这样的。除了近亲的尸体,祭司完全禁止接触尸体。
祭司的妻子在这个人的名单中没有提到。因为她与他是 “一体的”,他为她玷污自己是理所当然的。出于同样的原因,祭司的未婚妹妹也被算作他的亲属,因为她还没有与丈夫建立婚姻关系。另一方面,祭司不允许为了他妻子的亲属而玷污自己。
5 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6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迦南人悼念死者的习俗是被禁止的。这些习俗包括改变外表,目的是以神秘的方式驱除死者的灵魂。以任何方式毁坏身体作为悲伤的标志,都不符合神的子民所要求的圣洁。如果这一点对普通人来说很重要,那么对祭司来说尤其如此。
异教徒认为他们实际上是通过献祭的方式来滋养他们的神。上帝的话语不是这样的意思。相反,这些话是表达祭司工作的神圣性的一种生动方式。祭司们把祭品带到耶和华上帝面前。因此,他们需要非常关注他们个人的外在形象。
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8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由于祭司是被献给主的,他们的妻子需要有良好的品格和名誉。以色列的祭司们被禁止与那些曾经是妓女的人结婚。与离婚者结婚也是不允许的,因为离婚妇女的声誉可能会受到离婚的影响,不管她是多么无辜。大祭司甚至被禁止与寡妇结婚。
9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正如妻子的性格和声誉可能是她丈夫的反映一样,孩子的性格和声誉也可能是她丈夫的反映。在圣经时代,与崇拜异教偶像有关的卖淫行为是相当普遍的。如果一个祭司的女儿参与其中,她会成为她父亲的一个可怕的耻辱。这种罪行很可怕,她将被烧死作为一种惩罚。
今天的教会也不敢忽视一个被召的牧师家庭成员的良好声誉的重要性。使徒保罗在谈到新约的牧师时说,他必须是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 “(提多书1:6)。正如接下来的经文所揭示的,对大祭司的要求甚至更加严格。
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11 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12 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 神的圣所,因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
以色列要与各国分开。祭司要与以色列的普通百姓分开。在祭司中,有一个人要作为大祭司被分开。在这个位置上的人甚至需要更严格的礼仪。
大祭司作为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中间人的特殊作用,通过他用油涂抹和穿着圣衣来象征(见利未记8)。由于他的特殊责任,大祭司不允许散乱他的头发或撕裂他的衣服,这通常是表示悲伤的习俗。这样做实际上会使他的献祭仪式失效。
大祭司对上帝的奉献是如此的彻底,他甚至不能参与他最亲近的人的葬礼。第12节并不是说大祭司真的住在会幕里,而是说他在会幕里的职责要优先于与他个人生活有关的一切。有一次,耶稣的一个门徒想在跟随主之前埋葬他的父亲。耶稣对他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马太福音8:22)。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去参加亲人的葬礼是错误的?一点也不。上帝的话语是在向我们强调上帝的子民,特别是那些从事公开服侍的人所需要的那种奉献精神。
13 他要娶处女为妻。14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15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与其他祭司的情况一样,大祭司不允许与离婚的妻子或妓女结婚。此外,大祭司也不能娶寡妇。只有来自以色列的处女才是合适的。原因是除了处女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可能在之前有一个孩子–一个没有祭司血统的孩子,但却有资格成为大祭司。这是不可能的。
这些对大祭司的婚姻规定使我们想起完美的大祭司基督和他的圣洁的新娘–教会。保罗正是用这些术语来描述我们救主的话语。“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26 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27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以弗所书5:25-27)。你和我以及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是那个圣洁的新娘,因为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的血而变得圣洁。在天国婚礼中,约翰听到一大群人在呼喊。”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8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16 耶和华对摩西说:17 「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神的食物。18 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19 折脚折手的、20 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21 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 神的食物。22 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23 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24 于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
献祭的动物必须是没有任何缺陷的。献祭的人在身体上也必须是完美的。虽然有缺陷的祭司不能献祭,但他仍被允许吃祭品。
祭司的这些特殊要求预示着耶稣,完美的大祭司。希伯来书7:26说: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随着完美大祭司的到来和他的赎罪祭,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在上帝面前成为祭司。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仍然必须遵守利未记的礼仪法则。所有这些法律都在基督里得到了实现。然而,这确实意味着新约的祭司们有责任 “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并 “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彼得前书2:9,11)。
这尤其适用于那些被召为基督的传道人。保罗告诉以弗所会众的长老们,”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 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保罗指示提摩太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提摩太前书3:2)。
利未记22章 圣物的圣洁
在第21章中我们了解到,身体有缺陷的亚伦的后裔不能成为祭司,尽管这样的人仍然有权分享祭司的食物。下面的经文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祭司甚至不能吃祭司的食物。
1 耶和华对摩西说:2 「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4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风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5 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6 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8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如果亚伦的后裔变得不洁净,他就必须远离人们的祭品,因为这些祭品是献给主的神圣礼物。这种不洁可能是由于传染性的皮肤病、身体分泌物,或者是接触了尸体。不洁持续到晚上(如果是皮肤病,则持续到洁净为止),然后祭司必须完全洗净自己的身体,才能再次被视为礼仪上的洁净。任何祭司如果在不洁净的情况下粗心大意或轻率地在圣所里履行职责,就会被切断与上帝子民的联系,作为惩罚。
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祭司们没有自己的土地,所以分配给他们的祭品部分和人们的什一税成为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祭司的家人也可以从这些祭品和什一税中受益。但我们可能想知道谁被认为是祭司家庭的成员。这些经文解释说。祭司的直系亲属当然可以得到满足,但外人不允许吃圣物,除非他首先成为祭司家庭的一员。仅仅拜访祭司或为他工作一段时间是不够的。然而,居住的奴隶和他们的孩子确实算作祭司家庭的成员。祭司的女儿如果嫁给了外人,就没有资格吃祭司的食物,除非她成为寡妇或离婚,并且没有孩子,回到了她父亲的家里。
外人不能吃圣餐,因为献给上帝的东西完全是上帝的。如果外人不小心吃了祭司的食物,他就必须像把食物原价加上20%的费用进行赔偿。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21 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24 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在利未记21:17-23中,我们了解到身体上的缺陷使祭司失去了在圣所服务的资格。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动物的类似缺陷意味着它们不能被用来献祭。圣洁要求祭司和献祭的动物都是完整的。
唯一的例外是甘心祭。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有肾损伤的动物也不能被献上。一些解释者将第24节理解为谴责永远的阉割行为。的确,在以色列,被阉割的男人甚至不被允许做礼拜(申命记23:1),但我们不能让旧约的礼仪法则对新约的信徒有约束力。为了造成伤害或阻挠神对已婚人士的孩子的祝福而进行的阉割,在今天是违背神的旨意的。但也有可能是疾病使这种程序成为必要,这样的人肯定不会被指控有罪或被阻止参加公共礼拜仪式。
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除了身体上的畸形,还有两个因素使动物不适合献祭。首先,动物至少在八天大的时候才能献祭。其原因可能是这恰好与男性儿童通过割礼进入与上帝的盟约关系的年龄相符。第二,雌性动物不能和它的孩子在同一天献祭。这与其他限制类似,如禁止拿鸟和鸟蛋的法律(申命记22:6,7),禁止用母奶煮牛犊的法律(出埃及记23:19),以及禁止肆意破坏树木的法律(申命记20:19,20)。保护和周到地使用他的祝福显然是上帝所喜悦的。牲畜在献祭的当天就可以吃。回顾7:15-18和19:5、6中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31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33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 神。我是耶和华。」
“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这是我们在这两章中第六次听到这些话。以色列人不断地记住是耶和华,他们的救主–上帝,是他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子民,是他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并且为了即将到来的救主的缘故,他将把他们从撒旦、罪恶和死亡中解救出来。牢记这一点激发了他们对主的命令的愉快、自愿的顺从。因此,回顾上帝在基督里的惊人恩典和怜悯,使我们今天高兴地执行他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