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的果子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拉太书三12》
你无法在福音之外找到一个真正“能完全遵守律法的人。”除了基督徒以外,没有一个人是真正“行律法的人”。基督徒已经超越律法,而且拥有亚伯拉罕的信心,及他所得的福气。真正遵行律法的人是已经凭着对神的信心领受了圣灵,并且开始学习爱神及他的邻舍。他所行的善包括他对神的信心。换句话说,信心一开始先成为一棵树,接着结出果子——即是好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树,然后才能长出果子。果子不会长出树来,只有树会生出果子。
同样地,信心使人的生命先改变,然后才能行出善行。因此,如果有人没有信心,却想结出果子,那么他所结的“果子”并不是真正的果子,只是幻想而已。一棵树种下以后——也就是人有了信心以后,好的行为便会随之而来。人必须先于行为,而不是行为在人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