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经 | 申命记19 耶和华是公义的审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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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来学习申命记19章的内容,在前面的章节里,摩西重申了许多崇拜礼仪方面的律法,从19章一直到26章,摩西重申了很多民事方面的律法,虽然这些话题都比较琐碎,但是藉着这些律法,充分体现了耶和华眼中很多事物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比如人的生命,婚姻,战争,以及百姓生活的其他很多方面。第19章主要涉及的话题是如何对待故意和非故意杀人犯,邻居之间土地边界的移动,以及作伪证的判罚。

1-7节,“1“耶和华你 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着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2就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3要将耶和华你 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4“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5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6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7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

当没有中央集权的政府形式时,古代近东地区的人们通常会在近亲被谋杀后进行血腥报复。受害者关系最近的亲属就成为了“报血仇的”。支派或家族的长老会进行审判,以查明被指控的凶手是否真的有罪,受害者是意外死亡还是被谋杀。如果没有这样的约束,“报血仇的”人很可能会贸然行动,在真相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为死去的亲人报仇。

为了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摩西指定了三座城市,为被指控的凶手提供避难所,直到长老们进行审判。他想选择那些位于中心位置、容易到达的城市。根据申命记4:41-43,他已经选择了约旦河以东的三座庇护城:比悉、拉末和哥兰。

庇护城为那些非故意杀人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生命安全的地方,这些人在夺去别人生命的时候,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也就是说,他没有意识到会杀死人,没有杀人的意图,没有事先的仇恨。摩西在民数记35章里也举了一个无心杀人的例子,“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很明显,问题的关键在于杀人者的意图,正如路德所说,“无论犯了什么罪,要考虑的是罪犯的心,而不是他的手….如果心中没有仇恨,行为就不是谋杀”。

当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死亡时,他最亲近的亲属可能会被盲目的愤怒所控制,导致“报血仇的”人可能无法正确分辨受害者是死于冷血谋杀和意外死亡。上帝制定这条律法并不是为了阻止“报血仇的”人对凶手进行报复,而是要求复仇者只有在被指控的凶手得到公正的审判之后,才会明智地采取行动。

8-10节,“8耶和华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9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 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以色列人还没有过约旦河的时候,在约旦河东有三座庇护城就够了。在各支派控制了整个迦南地区之后,在约旦河以西的中心地带,还需要三个庇护城。约书亚记20章7节指出约旦河西岸的三座庇护城分别是基低斯、示剑和希伯仑。无论一个人住在以色列的哪个地方,他都住在离其中一个庇护城大约50公里以内的地方。任何犯了非故意杀人罪的人,都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到达其中一个庇护城。

11-13节,“11“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12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13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耶和华设立庇护城,为非故意杀人的人的人提供庇护,却没有为故意杀人的人设立庇护城。在民数记35:16-21中,摩西提到了一些故意或有预谋的谋杀的例子,“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虽然死刑可能无法降低谋杀案件发生的数量,但是政府有权力执行死刑。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当一个杀人犯故意夺去另一个人的生命,他已经丧失了继续活下去的权利。正如一位神学家所说,“死刑是为了保护个人生存权利的内在价值”。政府作为上帝的代表,有义务惩罚那些做错事的人。保罗告诉罗马的基督徒,政府“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13:4)。握着这把剑的手不是人的手,而是上帝的手;最终,执行死刑的不是人,而是上帝。

上帝制定的律法包括了非故意和故意杀人。上帝赋予了人生命——所有人的生命,从受孕开始已经被神赐下,他也保留取走我们生命的权利。但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擅自将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十诫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5:17)。但是在属灵方面,神已经给了我们自己的“庇护城”,当我们的罪疚感要击垮我们时,我们可以逃到那座庇护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恩典,耶稣基督为罪人流了无辜的血。在那里你会得到白白的和完全的赦免——你的罪被洗净了,罪疚感被清除了!

14节,““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现在住在中东地区的人,让然会用一块界石或一堆石头来划定他们土地的边界。如果有人移动了邻居的界石,就是在试图窃取他的土地。这样的罪行在任何社会都会受到惩罚,但在以色列,这是对救主上帝的犯罪,因为是上帝亲自把土地赐给了以色列,并把它分配给了以色列的支派和家族。

15-20节,“15“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16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17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18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19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20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在前面17章里,摩西曾对那些判处死刑的案件提出一个原则,那就是至少要有两名证人的证词是一致的。现在,他把这条法律更广泛地应用于除死刑以外的其他罪行。

如果以色列人故意作假见证陷害邻舍,又如何处理呢?这时,证人和被告都要在耶和华的代表,也即是祭司和审判官面前,接受仔细的调查。如果他们认定证人在指控中撒谎,这个做假证的人将受到与被告有罪时同样的惩罚。比如,如果一个人指控另一个人谋杀,但是没有证据证明,那么那个原告将被判处死刑。这样的判决会促使证人仔细权衡他的证词,并会阻止他提出错误的控告。

第21节经文容易引起误解,一些批评旧约的人常常用这句经文批评旧约的上帝是残酷的。乍一看,这条律法似乎赋予每一个以色列人一个权利,就是在他觉得自己被冤枉的时候,可以向任何人报仇。“以眼还眼”这个短语已经用来代表任何严厉的惩罚,没有怜悯或宽恕的余地。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上帝赐下这条律法并不是为了支持个人私下里的报复。在这里,和出埃及记21:12-27一样,这句话是律法的一部分,描述了对各种罪行的适当的、公平的惩罚。在利未记24:17-22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指的是在全体会众面前审判罪行后,才可进行的处罚。这句话是上帝为审判官和会众提供的法律准则,用以确定对罪犯施行恰当、公正的惩罚。

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严重罪行,上帝保留了报复的法律。因为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夺去生命。在那个时代,对人身伤害的案件通常是用致命的血腥报复来处理的,这条律法指示以色列的领袖们在判刑的时候不得超过罪犯所造成的伤害。

这条律法并没有提倡个人报复,而是限制了个人报复。当人身受到伤害时,这条律法规定犯罪的人应支付相应的赔偿。

上帝制定这些律法,是为了规范以色列社会的礼仪和秩序。在现今的时代,教会和国家治理生命的不同领域,但旧约的以色列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当我们研读申命记这部分的民事律法时,我们需要记住这一点。

在新约里,耶稣在他的登山宝训中,纠正了对报复的律法普遍存在的误解。

马太福音5:38-42,“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

耶稣并没有拒绝这条律法所体现的原则,但他谴责滥用这条律法作为个人报复的借口。在私人关系中,他呼吁人们践行更高层次的爱的法则,这也是耶稣一生都在塑造的榜样。保罗引用《旧约》中的箴言,提出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对待那些伤害我们的人的方法:“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罗12:20)。

如果有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不一定要使用我们的权利或责任要求他们赔偿。上帝更没有授予普通公民个人报复的自由。对罪犯判处适当的刑罚,这是上帝赋予在上掌权者的责任。

在今天的经文里,耶和华制定了在控告别人时有关证人的法律,并制定了有关被告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司法公正。神呼召我们以正直对待别人,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作忠实的见证,决不作假见证伤害他人。圣经本身就证明我们的神是公义的。他完全的公义在十字架上被显明,在那里他为罪付上了完全的赎价。在那里,耶稣成了我们的咒诅;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主啊,当我们听到你差遣你的儿子来担当我们的罪,并为我们打开永生的门时,我们的心充满了喜乐。我们祈求你的圣灵保守我们的信心,直到救赎的日子。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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