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在地上的日子得以长久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 20:12.

十诫中的这条诫命,是出在“爱上帝”的三条诫命之后的,连接了后面的“爱人如己”的几条诫命。对父母的孝敬是十诫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桥梁。尊敬我们在天上的父亲,就需要尊敬在地上的父母亲。这里中文翻译成孝敬,不是很好的翻译,这个希伯来语动词כַּבֵּ֥ד kavad(”尊敬”)的字面意思是 “沉重或有分量”,有荣耀的意思,我们可以说,”对待你的父母要有分量 “或 “不要轻视你的父母。” 所以我喜欢翻译成—尊荣。保罗提醒我们,这 “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6:2)什么样的应许呢?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ארך arak)

在旧约中,土地是神的所赐,天父在那里统治、祝福和保护他的孩子。一个人在上帝所赐土地的日子变长并不是说他们都长命百岁,而是在他的国度里过一个完整的、受祝福的、被神恩待的生活。这种长久的国度生活是复活的预兆,因为弥赛亚本人在受苦之后,将 “延长ארך arak 年日”(赛53:10)–他荣耀的复活。弥赛亚尊荣他的父亲,为我们的罪献上了自己而受死,他第三日复活,在复活的国度里延长自己的日子,我们,所有上帝的孩子,也分享这复活的延长的永恒的生命。

天父啊,感谢你给我们真正的长久。请赐予我们恩典,让我们和我们地上的父母一起爱你,尊荣你,也让我们彼此相爱。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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