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经 | 加拉太书 5:16-21 顺着圣灵而行

今天我们继续来学习加拉太书5章16-21节的内容,在前面的经文里,使徒保罗向加拉太信徒强调了他们的自由,他们靠着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已经被称为公义和圣洁了,因此他们已经不再受到律法的控告,他们已经从律法的束缚中获得了自由。在13-15节里,保罗说明,信徒们应当如何使用这种在基督里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并不是放纵他们的罪性去自由的违反律法、去自由的犯罪,恰恰相反,因为信徒已经有了新的生命,所以这新的生命在圣灵的引领之下,愿意去遵行神的律法,愿意去爱人如己,去回应神的恩典。正如前面第6节所说的,真正得救的信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信心总是通过出于爱的行为显明出来,归荣耀给神。在今天的经文里,保罗紧接着13-15节的内容继续说明,基督徒的自由意味着他们是在圣灵的引领之下去度过自己的生命,去管理自己的行为。我们先来看一下今天经文的16-18节:

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在前面经文里曾经出现的“情欲”或“肉体”这个词,是一个很关键的词,情欲或者肉体指的都是人的罪性和老我;与这个词相对应的一个词,就是“灵”这个词。在这几节经文里,我们看到和合本都翻译成了圣灵,其实在希腊文原文里,并没有特别指明这个“灵”到底是圣灵还是人的灵或者灵性。当“灵”这个词指的是人的灵或灵性的时候,意思是一个人相信耶稣基督之后,一个新造的人就开始在人的心里发挥作用。其实圣灵和人的灵也就是“新造的人”之间是有紧密关系的,如果没有圣灵在信徒的心里工作,那么也就不会有人灵里的生命;同样,只要圣灵一直在人的生命中工作,那么就必定会有属灵的生命。正约翰福音3章6节所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通过这段经文的上下文,我们知道“灵”这个词在第16节和第18节里指的是“圣灵”,在第17节里可能指的是信徒里面新的灵,新造的人。所以这几节经文的意思是,你们在圣灵的引领之下去行事为人,就不放纵你们罪性的渴望了;因为老我和罪性所渴望去行的事,与你新的灵、新的生命所渴望去行的事,是完全相对立的;同样,你新的灵、新的生命与老我和罪性也是完全相对立的。这两种本性是互相冲突的,所以作为基督徒来说,我们在这世上的一生中,我们的老我和罪性与我们的新生命总是相伴随的,我们常常发现自己并没有去做我们里面的新人想去做的事情,我们新人和老我总是处于争战之中。可是,我们也确信,因为现在圣灵已经住在我们里面,所以那新生命才是我们真正的身份,所以在圣灵的引领之下,我们并不是在律法的强迫之下,我们是在圣灵那温和的、慈爱的引领之下前行,就像是孩子把自己的手放在慈爱父母的手中,由他们来领着前行一样。就像第18节所说,“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保罗向我们说明,基督徒在这世上的生命,永远都是一场争战,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战,而是我们里面那悖逆的老我罪性和圣灵所引领的新人之间的争战,我们的罪性老我只想着违背神的旨意,而我们的新人只想着顺服神的旨意。新人和老我之间的差别十分巨大,当我们审视自己的行为时,我们就能注意到双方之间的差别。在下面的经文里,保罗分别列举了老我和新人在行为方面都有哪些不同,首先是老我这一边,“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情欲的事都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19-21节。

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

保罗在这里列出了15种罪,毫无疑问他还可以列举出更多来,这样一份简短的清单只是为了显出人们罪性的邪恶,目的是为了说明从我们的罪性和老我里面不能发出任何好的东西来。如果我们仔细看这15种罪,发现可以分为好几类,其中“奸淫、污秽和邪荡”都是违反十诫的第六条诫命“不可奸淫”;“拜偶像、邪术”是违反了第一条和第二条诫命,“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以及“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是得罪了我们的邻舍,是违反了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也就是不损害他人的身体,在一切身体需要上要帮助扶持他。“醉酒、荒宴”总结了一切不节制的行为。

保罗对这些罪没有详细的解释,他只是简单的说明,“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耶稣基督已经为所有的罪而死了,所以他也为以上这些罪而死了,已经付上了完全的赎价;所以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这些罪是不可赦免的,对于加拉太信徒来说,他们以前是外邦人,他们犯过以上所有的罪;保罗以前在加拉太信徒中间的时候,他一定也向他们传讲过这些事情是邪恶的,指出他们所犯的罪;如今这些罪得赦免的加拉太信徒,他们怎么能毫不在意的、愉快的再去犯以前那些罪呢?他们从保罗传给他们的福音中知道,神的儿子已经从天上下来,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为所有的罪付上了赎价。既然神对于罪是如此的严肃,需要用自己儿子的生命来偿还,那么加拉太的信徒,以及我们所有的信徒,怎么能毫不在意的、继续安心的去过一种罪恶的生活方式呢?这种心安理得的犯罪,与我们的信心是完全违背的,这样的信心根本就不是让我们对于神和我们的邻舍生发仁爱的信心,这不是真正得救的信心。

我们要注意,保罗在这里说的并不是我们每位信徒每天都陷入的、每天都真诚来到神面前悔改的罪,当我们在神面前认罪悔改的时候,他必会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是一种固定的、持续不变的生活方式,希腊文原文的意思是持续不断的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在今天的经文里,使徒保罗向我们说明信徒们在圣灵的引领之下,新人和老我处于争战之中,而这恰恰是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一个证据;马丁路德曾经说,“这两位带领者,肉体和圣灵,彼此是死敌。就它们彼此之间的针锋相对,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里写道:“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7:23 , 24)

“唯独基督带给我们完全的义。这样,我们必须总是信靠和仰望基督。“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9:33)”

“如果你感觉到肉体正在和圣灵争战,或是你感觉自己不能胜过肉体,不要绝望。因为你要在一切事上随从圣灵的引导,却又不受从肉体而来的 干扰,这是不可能的。你要尽你所能,抵挡肉体,不随从它的要求。”

在今天的经文里,保罗还说,因为我们已经在圣灵的引领之下,所以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了,马丁路德曾说,“圣灵是大有能力的。当信徒由圣灵所引导的时候,律法就不能定他们的罪,虽然他们所犯的是真实的罪。因为我们所信靠的基督就是我们的义。他没有罪,律法不能定罪他。只要我们抓住基督,我们就由圣灵所引导,我们就从律法中得自由。即使使徒在教导我们要行善的时候,他也不忘记因信称义的教义,却在每一处都说明,我们根本不可能靠着善行称义。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这句话充满了安慰。在怒气、仇恨、暴躁、性试探、恐惧、抑郁,或是其他肉体情欲极强烈地冲击一个人的时候,虽然他竭尽全力,但是却仍然不能挣脱它们,这句话就会带给他安慰。他该如何做呢,他应该绝望吗?断乎不可。他要对自己说:“现在我的肉体看来又一次地与圣灵激烈交战了。开战吧,肉体,尽你所能吧!但是你不会得逞。我跟从圣灵的引导。”

当肉体开始叫嚣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举起圣灵的宝剑,即救恩的话语,与肉体交战。如果你把上帝的话语置之一旁,你对肉体就会无能为力。我晓得这是一个事实。我曾经被许多强烈的情欲冲击过,但是只要我一抓住圣经的话语,那些试探就退去了。若没有上帝的话语,在与肉体的交战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信徒要每天学习神话语的原因,愿神的话语给我们安慰和力量,去和我们的罪性争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