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12:1)。我们灵里事奉神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尊重和服从他的代表——他在我们之上设立的掌权者,正如他的第四条诫命所规定的。保罗现在要我们关注基督徒生活的这一重要方面。
罗马书 13:1–2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保罗靠着圣灵的启示说出深刻的真理: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归根到底,所有人所有事都属于神,他是创造者,我们是受造者。神拥有一切权柄,他,且唯有他,随己意将权柄分配给他在世间的代表。因着神创造世界与其间的万物,他可以这样对亚当和夏娃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 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 1:28)。在现实中,当神要亚当和夏娃管理相对低级的创造物时,他即把自己的权柄授予他们。
同样,神也将他各样的权柄分派在各种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领域中,从而为人类社会提供有序的结构。第四条诫命基于此,涉及神将权柄赐予他在世间的代表。
显然,每个人的责任领域各不相同。例如,对于孩子,父母在家中的责任不同于老师在学校的责任,但二者都是神的代表,在他们的责任领域同样配得荣誉和尊重。
尊重掌权者,这不只是对孩子的要求,也是对所有人的要求。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保罗所言是有针对性的,他对罗马读者的指示尤其包括尊重世俗的掌权者。当我们了解到保罗时代的罗马公民政府无疑是彻头彻尾的异教政府时,保罗的指示就愈发显得非同寻常。事实上,如果我们的推测正确的话——如本评注前言中指出的:这封致罗马人的书信写于哥林多,写于公元 58 年的冬天,正是尼禄做罗马皇帝的时期——那实在无法被称为仁慈祥和的君王统治之典范!保罗却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毫无疑问,他讲到的“刑罚”主要是指法庭对罪犯或违法者的处罚。然而从本质上讲,不服从世俗权柄就是对抗神,也就是对抗一切权柄的授予者。
保罗所言毫不留情,神将掌权者置于我们之上,保罗以此为基础要求人们服从政府。但他也采用另一个方式,也就是借着让人关注神设立掌权者的美善目的来呼唤甘心乐意的顺服。
罗马书 13:3–4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13: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
我们生活在惧怕与不信任政府的时代。追根寻源,神的这些代表确实是软弱有罪的人,未能恰当地代表神。然而对现时掌权者的惧怕和焦虑更多是出于过犯的缘故,自知不合律法要求的人意识到自己会因为悖逆而受惩罚。因此,他们惧怕追究他们责任的人。无论职场主管,还是交通警察,或者税务官员。
保罗问道:“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政府和民间权力机构是良善慈爱之神所赐的礼物, 他要通过他们来祝福我们,也确实祝福了我们!尽管各级领导皆有缺陷和瑕疵,我们却得到了巨大的祝福。我们得以在不被骚扰的情形下过基督徒的生活,得以宣告我们的信仰而不受阻碍。这些都是无法估量的祝福——我们要将此归功于神的代表,要为此感谢我们慈爱的神。
神设立政府的重要考虑是要祝福我们,让我们过安宁有序的生活。因此,神的代表的责任就是鼓励和称赞行善的人,但是,当这安宁被违法者破坏时,神的代表就要干预,以恢复秩序,惩罚作恶者。当他们履行职责时,他们不仅持有神的准许,也依照神的命令。政府是神的仆人。
罗马书 13:5
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政府被设立,代表着神。当城市或乡村的公民不服从政府时,归根到底,是神不被尊崇,神的义怒被惹动。所以,当保罗说“是伸冤的”时,他不是在谈论民事当局的怒气。神对罪与不顺服而发的烈怒才是惩罚裁定的基础。
请注意这个双重否定的句式:政府“不是空空地佩剑”。也就是说,神授权政府惩罚作恶者,神要惩戒他们,甚至到了使用“剑”的程度。剑不只是用来责骂人或者试图叫人悔过自新的。剑,是用来杀人的。保罗明确教导我们:政府受权裁定极刑,这不意味着国家必定要动用极刑,但它表明,那些号称政府永远不会动用极刑之人所持的观点是错误的。
毫无疑问,“剑”的使用为的是向人们灌输对惩罚的惧怕。但惧怕并非制约不顺服的唯一方式。保罗说:必要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基督徒把公民政府看作神的代表,执行神的旨意,所以,他们尊重这些代表就如同他们尊崇神,以保守清洁的良心。
罗马书 13:6–7
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常言道:没有任何事是确定的,唯有死亡和税收。这两样确定无疑的事在保罗的时代也广为人知。他用纳税来举例说明对政府的服从。纳税通常被看作令人厌烦的公民义务,然而,当此事被看作是敬重神“常常特管这事”的仆人,也就变得可以忍受了,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完成神授予的任务——服务于社会,有益于社会 。
顺服政府不只限于纳税。保罗推而广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我们缴纳各项税款是具体可测的行为,然而还有更重要的行为,那是无形的,不只涉及我们的双手及经济利益,却尤其关乎我们的内心。保罗呼吁的不只是外在的表面顺服,更是一颗感激乐意之心给出的款项。这样的心,真诚地恭敬和尊重掌权者——他们在不同的位置上代表着神,服务于我们的每日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