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经 | 罗马书 9:25-33 唯独恩典

罗马书 9:25–26

9:25  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9:26 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何西阿书原本是讲给犹太民族的,但保罗用来阐述神对外邦人显明的恩惠和不配得的爱。第 25 节引自何西阿书 2:23;第 26 节引自何西阿书 1:10。两段引文的要点相同:曾几何时,不被神认可、看似完全不会被神拣选的外邦人,此时却成为他所爱的百姓,“永生神的儿子”。

与此同时,犹太人——备受神眷顾的民族——却挥霍神的恩典。在这里,先知以赛亚给出截然相反的信息。

罗马书 9:27–28

9:27 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9:28 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

神信守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让他成为大国,他的后裔如海沙如繁星。但不是所有亚伯拉罕和雅各(以色列)的所有后裔都是真以色列人。这位先知引领我们明白,从肉身生的大部分以色列人未在属灵以色列这一蒙福的阵营中。保罗引用以赛亚书 10:22,23 说明,只有剩下的余数得救。保罗更进一步引用以赛亚书,把肉体以色列人的主体与所多玛和蛾摩拉相类比。

罗马书 9:29

9:29 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在这消极负面的评论中也要看到积极正面的元素,这相当重要。神已“给我们存留余种”。对于犹太民族来说,他们若接受,他们也拥有在基督里的救恩。

保罗已经谈及外邦人成为神的新百姓,犹太民族——在历史上被拣选为神的百姓——却被消减成“剩下的余数”。保罗问道:“我们可说什么呢?”基于这两类人所出现的巨大差异,能从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保罗提供了恰当的答案。

罗马书 9:30–33

9:30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9:32 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9:33 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保罗问道:“(关于外邦人)我们可说什么呢?”他答道:“(我们应该说)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历史上可曾有过这样的事——外邦人的悔改或心思意念的改变使得神这样说,是时候使外邦人加入,让他们成为他教会的主体?没有。他们偏行己路寻欢作乐,并不考虑如何从神那里赚取义。他们不寻求神,情况恰恰相反!是神把他们寻回。神因着恩典在永恒中已拣选了他们。神适时差遣福音信使来到他们中间宣告基督以他完全的生命和在十字架上无辜之死为他们赢得义。在基督里,神向外邦人宣告他们的罪得赦免。神借着圣灵的工作带领他们悔罪并在信心中领受神宽恕的礼物。他们从神那里领受了这义,唯此使得他们得以能够站立在这位公义圣洁的法官面前。外邦人没有任何美善可言,没有带来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单单把救恩作为神的礼物来领受。

保罗转向另一类人。“(关于犹太人)我们可说什么呢?” 他答道:“(我们应该说)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与漠视道德的外邦人相比,犹太人极为关注义,极力追求义,他们却走在错误的道路上——“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只凭着行为求。”他们认为他们需要做神在他的圣洁律法中所要求的事,于是他们努力追求律法的义以此来服事神。但不幸的是, 他们认为自己努力达到一种程度,已经遵守了神的律法,因此,神会基于他们的功劳而悦纳他们;他们不认为自己需要救赎主,或救他们脱离罪的救主,他们厌烦需要外来帮助的信息。当耶稣指出他们的罪并呼唤他们悔改时,他们被激怒了。当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时(约翰福音14:6),他们大为恼火。当耶稣说他是从天上降下的生命的粮,人们必须吃这粮(靠信心领受)时,他们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约翰福音 6:60),结果,“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约翰福音 6:66)。对于他们来说,基督和他的教导成了“绊脚石”。

对于保罗的罗马读者来说,这样的拒绝并不令人惊讶。毕竟,先知已预言了以色列人的不信,正如保罗把以赛亚书的两节经文放在一起所指出的。他将以赛亚书 8:14 和28:16 结合起来:“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我们需要留意,神的意图并非人们就该在这块石头上绊倒从而失丧。正如前面所言:圣经确实讲述神在永恒中拣选人得救恩,却从未说神拣选另外的人受咒诅。以赛亚书也没有这样讲,尽管初看之下似乎如此。

在希腊语原文中,意为“绊脚石”的相同词汇在第 32 节和第 33 节被使用,对此的了解有助于我们理解。按照字母意思,第 32 节被译为“绊脚石”,第 33 节的翻译也应保留这个翻译,“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石”,而不应译为“使人绊倒的石头”。

类似的表述在下一行出现——“跌人的磐石”这一翻译意义不明确。此处的表述在字面意思上是“冒犯的磐石”。基督被描述为冒犯人的磐石,因而绊倒人。

 “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在改述以赛亚书的整个引文之前,我们需要注意,保罗实际上是结合了以赛亚书的两处经文。将这些思想结合起来进行改述,或展开翻译,我们听到神通过以赛亚说:

我在自己的教会中设立基督为绊脚的石头,冒犯的磐石,人在其上跌倒(以赛亚书8:14),但是,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以赛亚书 28:16)。

保罗的问题是:我们可说什么呢?他的双重答案是:外邦人不靠任何个人努力,单单因着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里的信心而被带入神的羊栏。犹太人在自己的瞎眼不信中不断试图靠遵守律法赚取自己的救恩,却不肯信靠基督的功业,因而失去了他们的有利地位。

这似乎不合人类的理性或逻辑,保罗讲到的无可回避的事实是:我们得救,唯独靠神的恩典。我们失丧,是我们自己的过错,缘于我们的不信。

具体回到以色列人的情形,神的话语并未失效,神的应许也未落空,希望仍在。然而正如保罗将要指出的,以色列人的不信之罪是需要处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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